院属各单位:
根据河南省教育厅、河南省公安厅、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《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假期学生管理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近几年学校实际情况,特对我校假期期间学生外出务工和社会实践工作通知如下:
临近暑假,各种利用假期外出打工的小广告在我校到处张贴,一些不法之徒打着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、增加校生收入、大学生社会实践等旗号招募学生外出打工,实际是在招募廉价劳动力,并且通过内部交易,剥夺着学生的合法所得。由于大学生普遍缺乏劳动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、其劳动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。这类招聘企业不与大学生签定劳动合同,一旦出现意外伤害,学生的权益更难得到保证。加上一些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差,在工作中经不起诱惑,容易误入歧途,甚至参加一些非法传销等活动,严重损害了学生利益和学校声誉。
为了保证我校在校生的安全,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,特要求如下:
1、学校没有组织、委托、批准任何个人和单位组织学生寒假期间外出打工。
2、凡我校师生,不得私自组织在校生利用寒假期间外出打工;
3、严禁任何工厂、公司、中介机构或个人进入校园宣传、组织学生外出打工。
4、一定要利用假期从事兼职工作的在校学生,一定要征得家长的同意,并且向学校出示有家长签字的书面证明,由因兼职外出打工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自己负责;
5、凡我校学生组织在校生利用寒假期间外出打工的,学校一经查处,严肃处理。
平职学院学生处 平职学院就业处
2019年6月9日